美国“监听条款”命悬一线
5月7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纽约作出了一项重要裁决:认定美国国家安全局系统地、大规模地收集美国民众电话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傅添
5月7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纽约作出了一项重要裁决:认定美国国家安全局系统地、大规模地收集美国民众电话通话记录的一项计划为“违法”。据《纽约时报》称,这是美国高级别的法院第一次,在常规司法系统里审核国家安全局的通话记录收集计划。该裁决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还有着极为关键而敏感的政治作用。
此项裁决作出之后,负责审理的3位法官会将案件递交给联邦地区法院,进而采取下一步的应对措施。美国政府也可针对此项裁决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不过,再上诉时,还要等待另外两个类似案件的审理结果。由于多起案件情节相似,应当会被合并审理。
裁决质疑监听的法律根据
美国国家安全局的这一大规模的电话信息收集计划可以上溯至2001年10月。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时任总统小布什迅速签署了《爱国者法案》,以便严厉追查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与此同时,他又秘密授权国安局启动了一系列的监控计划和数据收集计划,以追查恐怖分子的电话和手机,这些计划甚至无需理睬美国法律对于政府间谍行为的约束。而在随后的几年里,一系列的相关立法才被陆续通过,以为这些计划提供法律基础。
2006年,政府终于说服了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的一位法官来签发命令,允许政府收集大规模手机记录。政府所提供的法律依据便是《爱国者法案》中的第215条(以下简称“215监听条款”),该条款允许美国政府收集与反恐怖主义调查“有关”的信息。之后,该行为被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多位法官一再重新批准,但这始终是一个政府内部的秘密。
2013年6月,斯诺登一石激起千层浪,向公众曝光了美国国家安全局的众多监视、监听项目,这一通话记录的收集计划也随之大白天下,这令美国政府名誉扫地的同时,也引发了美国民众的激愤。
很快,3个有所类似的、针对国安局该项计划的诉讼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但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对于国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作出了不同的认定。当事人均对案件提起上诉,5月7日的这项裁决便是第一例上诉裁决。
在长达97页,并且意见一致的裁决书中,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对政府据以收集公民通话记录的法律依据,亦即《爱国者法案》中的“215监听条款”,提出了强烈质疑,法官们认为该条款不能被合法地理解为允许政府大规模地收集国内电话信息。
在该裁决书中,主笔的吉拉德·林奇法官指出,监听条款“没有授权电话记录计划”。他同时也写道:“在以往收集属于隐私记录行为上的基础上,政府的电话监听是一次大规模的扩张,史无前例地压缩了所有美国人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期望。或许,在面临当今国内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时,这种压缩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所必须的。但我们仍然期望,这样一种重大的决定应该通过真正的讨论作出,并且用一种不会引起错误理解的语言表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