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机动车侵绿专项整治行动 13日查处14辆
2015-05-13 18:47:44来源:福州新闻网
近期,有少数车主对绿地内停车被强制拖离有质疑,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相关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和第五十条规定,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依据第五十二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由于车辆违规停放于绿地等公共场所,属于公共场所障碍物,并破坏了植被等自然资源,市园林执法部门依法对现场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违停放车辆进行强制拖离,并在原地保留了拖离告知单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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