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撞当天没事签调解协议 几天后成十级伤残
2015-05-13 08:08:40来源:海峡导报
出院后,小张自行委托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小张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近日,小张将李司机及其用人单位、肇事车辆车主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赔偿其损失共计189979元。
庭审之时,由于小张在事发当日未去医院,因此,“小张受伤与交通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成为双方在法庭上的争议焦点。
小张说,他伤情系脑部慢性出血,因此,在此期间,他出现头晕、呕吐等情况也属于脑部出血的正常病理现象。因此,他的伤情均系本次事故所造成,与本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几位被告认为,事故发生时,小张没有大碍,次日医院也未检查出异常,因此,伤情与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官说法
事后脑出血,被告也要赔
针对有没有因果关系的焦点问题,近日,法官查阅了相关医学书籍、咨询了专业医生的意见,初步了解脑部慢性出血的症状,认为在事故发生时未出现较大异常也可能属于正常的病理现象。
在这一基础上,经法院主持调解,近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给小张119500元,李司机同意赔偿1200元,车主同意赔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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