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撞当天没事签调解协议 几天后成十级伤残
2015-05-13 08:08:40来源:海峡导报
海峡导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图)被撞当天没事,男子签下调解协议。但是,几天后被查出颅脑损伤、脑部出血,最终变成了十级伤残。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索赔?近日,集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索赔官司。
2014年5月31日,李司机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集杏海堤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他违章左转弯变更车道掉头,与一辆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及摩托车手小张受伤。
经交警认定,李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小张虽然头部及四肢受伤,但他当时认为无大碍,就没去医院检查。当天双方到交警大队协商,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李司机赔偿小张1200元。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小张突然出现右眼血肿、颈部疼痛。等到6月4日,到医院诊断发现,他伤势极为严重,不但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右额叶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还有右颞区硬膜外血肿、枕部左侧骨折、头部及颈部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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