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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改商”现象普遍存在 常见扰民问题(图)

2015-05-12 09:45:50来源:福州晚报

  记者调查:

  “住改商”扰民问题较常见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我市的多个住宅小区,发现住改商现象普遍存在,其中尤其以沿街及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小区居多。

  鼓楼区康光温泉小区内的大量住宅被租用者改为商业用途。他们将承租屋用于办公司,存储兼销售货品,开办婚介、培训、桌游娱乐等机构。“每天都有人不停地进进出出,吵死了。他们还经常搬运办公物品和货物,电梯也被弄坏了好几次。而且,小区公共停车位本来就少,这些办公司的人车辆又多,弄得我们这些住户停车难上加难。”住户陈女士告诉记者。据记者了解,包括陈女士在内的很多小区居民都很反对公司开进自己居住的小区,也找小区物业反映过,但都没有什么效果。

  三八路鹤林新城,业主投诉小区内“住改商”泛滥多年,但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此前,曾有不少底层业主把阳台敲掉、绿化带铲掉,做成店面。据晋安区工商局统计,鹤林新城内,“住改商”至少有55户。同样是“住改商”,国货路新南花园小区虽然只有两栋楼,却开了20多家公司,基本都是业主买下房后,租给外面的公司。

  在福州融汇江山小区物业公司的投诉记录本上,记者看到,“开会声音太大”、“高跟鞋太吵”、“员工上下班造成电梯拥堵”的投诉不少。融汇江山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仅6幢楼,高峰时曾经开过40多家公司。

  对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而言,其实也不欢迎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因为管理“住改商”小区将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据记者了解,一些物业公司曾经以消防安全的名义下通知,不允许小区内再有“住改商”的现象存在。可是业主安全意识不强,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物业管不着,所以实践中效果并不大。融汇江山、五四路晓康苑等一些小区对“住改商”房屋收取远高于一般住户的物业费,希望能借此遏制“住改商”的势头。

  据记者了解,福州从2011年5月起禁止公司以住宅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从去年实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改革以来,“住改商”禁令开始松动,只要不扰民,家庭住宅也可以申请办公司。但何谓“不扰民”,有关部门尚未出台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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