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妇联、法院整合资源运用法律促进家事矛盾柔性化解

来源:中国妇女报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年来,我国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家庭纠纷,刚性之法难免有棘手之时。为此,福建省福州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仓山区人民法院整合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和专家资源,联合在仓山区家事法庭设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促进家庭稳定和社会平安和谐。

  “‘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通过前移家事矛盾化解的平台和端口,形成‘家庭矛盾解决在家庭’的格局,以‘小家和’促‘大家安’,实现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消灭在基层,有效助推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近日,仓山区法院副院长方敏高度评价中心的工作成效。

  调解有一套:动之以“心”,晓之以“法”

  据介绍,中心成立近一年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入社工、心理、法律专业团队力量作为家事调解员,并联动仓山区家事法庭法官力量,整合组建形成“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家事调解员”新型家事案件审判模式。

  中心目前由1名社工、3名律师和3名心理咨询师组成,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在仓山区家事法庭坐班,为群众提供诉前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将家事案件从严肃的“就事论事”“就案论案”逐渐转向注重“情感修复和心理修复”,探索用理性法律思维处理感性家事纠纷,用刚性法律促进家事矛盾柔性化解。

  胡某诉丈夫郑某离婚案是中心百余件调解成功案件中的一例。

  日前,福州市“80后”女子胡某起诉丈夫郑某,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两人因争夺女儿小怡的抚养权,僵持不下。女方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性格暴躁,没支付正常的生活费用,也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夫妻事实分居两年期间,女儿都是由她照顾;且女儿的户口在外婆名下,小学离家步行300米,方便家人日常照顾女儿生活和学习。

  男方则认为,妻子性格倔强,喜欢冷战,孩子出生后3个月就去上班,女儿从小在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下长大。在自己工作调动的近一年时间里,女儿在外婆家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多次生病,甚至需要呼叫急救车送至医院救护。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寸步不让,该如何调解?

  “茉莉姐姐”调解小组充分运用社会工作技巧,分别和原告、被告进行了单独的协调沟通。首先,对当事人的所有诉求表示了理解和尊重,帮助他们释放负面情绪,鼓励他们充分表达真实的想法;其次,向双方阐述了与离婚纠纷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说明相关诉求的法律依据和后果;最后,从生活角度耐心分享家庭经营之道,建议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理性处理纠纷。

  经过多次沟通和劝解,调解员逐步获得当事人的信赖和接纳,表示愿意和平处理纠纷。最终,在法院主审法官主持下,中心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轮流抚养孩子的协议。

  “当事人的矛盾达到提起诉讼的程度,要达成和解,绝非易事。在开展工作之前,中心会对调解员进行多方面的专业培训,调解员除了要多次上门沟通,还要打上几十次电话,一打就是几十分钟,若没有足够的专业、耐心和热心,是调解不了的。”中心负责人郑为标说。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心已成功为469对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和心理疏导服务,促使160多对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

  调解有成效:多方着手,广受好评

  福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包括家庭纠纷案件在内,该中心联动法院主要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其一,建立健全庭前调解制度。响应民法典婚姻冷静期制度精神,由“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社工、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提前与诉讼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对有意愿开展调解的,联动法官、法官助理共同开展调解;对坚持诉讼的,转入诉讼审判程序,提高家事纠纷调解和审判质效。

  其二,健全回访制度和判后答疑制度。以电话回访、上门专访、法治宣传、婚姻家庭辅导等形式,强化婚姻家庭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增强家庭凝聚力和稳定性。

  其三,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对可能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优先审理,帮助当事人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有效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筑起家庭安全屏障。

  近一年来,中心始终坚持“法左情右”的理念、“纾难解困”的谈心、“求同化异”的调解、“冬日暖阳”的回访,为家事纠纷当事人阐理释法、释放情绪、化解纠纷、减轻诉累,进一步融入了“家”的元素、体现了“和”的文化,帮助当事人化解家庭矛盾、修复家庭关系。该项目获评“福州市妇女儿童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优秀案例”。

  仓山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刘萍表示:“‘茉莉姐姐’调解团队应用社会工作技巧,组织婚姻家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多元解纷、权益保障、心理修复、情感治愈功能,既是家事纠纷自身特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有效举措,降低了司法诉讼负担,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成立‘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旨在引导家庭成员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司法成本,健全司法领域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机制,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福州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刘明燕说,“下一步,市妇联将继续整合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和专家资源,总结经验,突破进取,从源头、从萌芽状态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吴军华 ■李菁雯)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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