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市法院试点陪审员制度改革 破解“陪而不审”
试点
陪审员分类视案件随机抽取
年满23周岁、大专文化、经推荐或本人申请、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这些现在为人们熟知的条款都出自于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简称《决定》)。
陪审在我国,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末,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借鉴了苏联和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作为司法民主的一种形式,“革命根据地”开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由群众团体选举、机关部队推选或者法院临时聘请。新中国成立后,这项制度通过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予以保留,“文革”期间被废止,后开始重新建立,几次修法对陪审制度都在调整,直到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上述《决定》,成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历史上的第一部单行法律,一直沿用至今。
张人七,家住南二环边的永定门桥,是地地道道的皇城根下北京人,一口京腔京味抑扬顿挫。1991年,时年40岁的他,在原崇文区一家饮食单位(后并入便宜坊集团)上班,刚刚读完夜大,法律专业毕业。
1993年,张人七经单位推荐、人大任命,成为当时崇文区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从永定门桥,到东城法院南区(过去的崇文法院),骑自行车10多分钟,张人七走了22年。
除补充审判力量外,相比于惯用法律概念裁剪现实生活的职业法官而言,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的独特视角,也被认为体现了“民意”。张人七津津乐道的一个案例是,他和另外一名陪审员说服法官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从轻处罚,该人与卖菜的发生口角致对方轻伤,羁押了一段时间后,临开庭时快要过节了,两名陪审员力主在法定期限内从轻判罚,让被告人回家过节。
然而另一方面,这种平民化的视角历来也颇受一些精英人士的腹诽。有学者透露,在《决定》起草时,有人提过陪审员应当“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或者其他专业知识”,但考虑到可能减损代表性等原因最终被删除。
一个折中的做法是,法律培训。一家北京基层法院的做法是,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一次三天,将该院百余名陪审员统一拉到郊外的国家法官学院基地,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基本诉讼规则到采信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等。
凡此种种,加上备受诟病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驻庭陪审”等,从2013年开始最高法就酝酿了一次试点,为这次大踏步改革探路,主要内容包括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原则、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等。
张人七所在东城法院就是其中之一,该院在上一轮试点中提出的亮点是“深度参审”。据东城法院陪审工作管理人员赵燕介绍,为了均衡参审,杜绝“驻庭陪审”现象,181名陪审员被贴上了不同标签,一般案件从全体陪审员中随机抽取,遇到知识产权、医疗事故、金融保险、劳动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专业案件,注重从专家型陪审员中随机抽取;遇到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案件,注重从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陪审员中随机抽取。
“坐在我右侧的是人民陪审员,是从我院全体人民陪审员名册中随机抽取产生的,依法参与全部审判过程……”比如今年2月5日,备受瞩目的人艺演员金汉路遇抢劫见义勇为被扎案在东城法院开庭,与一般的刑事案件开庭不同,审判长在介绍完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后,专门向被告人就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等开完庭合议案件时,根据东城法院深度参审规定,也是陪审员最先发表意见。
经过两年多试点,从2013年1月到今年4月,东城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982件,人均参审35件,95%的陪审员参审案件数超过了8件,杜绝了“零陪审”现象。在最高法、司法部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上,东城法院在大会上介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