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全面”为指导 加快文化强国建设

2015-05-09 11:35:59来源:光明日报

以全面依法治国为遵循,促进文化有序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建设文化强国,必须以法治为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存在着立法起步晚、文化市场管理水平较低、互联网法治化步伐较慢、依法抵御文化侵蚀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依法治文、特别是依法治网迫在眉睫。

要增强法治意识。文化的改革发展、繁荣兴盛,离不开坚实的法律保障。保障公民的文化创造权、享有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文化权利,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填补法律空白,形成系统完备的文化法制体系。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打破过度依赖行政化手段推动文化建设的惯性思维,积极营造重视制定法律、依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社会环境。

要严格依法行政。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文化法治,只有从“纸上”落到“地上”,才能护航文化强国建设行稳致远。当前,在文化改革发展问题上,还存在仅唯心、只唯上、不唯法,“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等怪象,严重危害了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依法治文的实践能力,狠抓各项规范制度的刚性落实,特别要重点做好依法管理文化市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依法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依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工作。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勇担文化自强使命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既是政治的先锋队,也是文化的先锋队,只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能力担当,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一个民族的觉醒,首先是文化上的觉醒;一个政党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的自觉。我们党要长期执好政掌好权,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高举先进文化旗帜,自觉担负起建设文化强国的重任。

要强化战略思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政党的精神旗帜。作为执政党,我们不仅要致力于经济发展、国家富强,而且要致力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人类的文明进步。要坚持把建设文化强国摆在全局工作战略位置来抓,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文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要强化开放思维。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能与世隔绝,都需要从其他文化中吸取养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志,更是世界文明的宝贵财富。开放包容、兼容并蓄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在文化自强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以更加自信的心态、更加宽阔的视野,始终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着眼将来,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吸收世界文化先进“因子”,建设好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要强化底线思维。现在,世界日益成为一个“地球村”,不同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应当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居安思危,时刻牢记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以更加理性、科学的态度进行文化的反思、比较、展望,正确看待自己的文化,加快形成自己的文化优势,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

(作者燕平 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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