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灌成品牌水卖了141万元 造假者被判4年刑

2015-04-23 10:29:19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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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万双假耐克 未出售被罚320万元

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崇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句话用在林松河身上再恰当不过了。他生产了假的耐克鞋及阿迪达斯鞋合计1.2万余双,虽未流向市场,但仍落了个获刑五年、并处320万元罚款的下场。

2010年底至2011年10月间,林松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晋江市陈埭镇桂林村西路142号,组织工人生产假冒“耐克”注册商标运动鞋11802双,以及假冒“阿迪达斯”注册商标运动鞋444双。

2011年10月26日,公安人员在该窝点抓获林松河,并在新塘街道一仓库内查获这些运动鞋。经鉴定,这些运动鞋均为不合格产品,价值共计6202920元。

晋江市人民法院认为,林松河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一审判决林松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20万元,暂扣于晋江市公安局的假冒注册商标运动鞋12246双,均予以没收并销毁。

一审宣判后,林松河不服提出上诉,日前,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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