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访督查组赴地方化解积案 自称不是包青天
“我们不是猫鼠关系”
根据国家信访局的部署,对于督查的群众诉求类事项,中央督查组在各地需完成6个规定动作,分别是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材料、实地察看现场、约谈相关单位和人员、走访信访人以及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新京报记者观察发现,在信访督查的具体操作中,这些规定动作的实现是否能不打折扣,往往需要中央督查组与地方多次“过招”。同时,中央督查组还需获得地方的信任,从而形成合力,共同寻找解决信访事项的办法和途径。
“我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赶赴江西之前,朱选文就提出要求。3月20日,带着工作要点和方案,督查组一行10人来到江西。但面对国家信访局各个业务司室从大量信访事项中筛选出的督查事项,提前备好的督查“攻略”远远不够。
当天晚上的碰头会上,中央督查组成员普遍提出,一定要让地方尽快将13件督查事项的详细材料汇总上交。“如果没吃透案情,可能在汇报会提问时一下子就被驳回来了。”也有督查组成员表示担心,“我们面对的可能是‘包装’好了的相关材料。”
让督查组有些意外的是,江西省信访局当晚就将案卷材料送到了督查组每一个成员手上。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督查组的担心没有道理。在这本506页,记载13件督查事项相关内容的案卷材料上,督查组成员发现了不少问题。而每一个问题背后,都可能潜藏着地方政府在解决信访事项中存在的问题。
而这种博弈在约谈信访人的环节体现得更为明显。
3月27日下午,南昌县的信访工作汇报会上,面对中央督查组约谈信访人的要求,当地干部显得有些为难,“你们亮明身份的话,可能会助长信访人越级进京上访的情绪。”
朱选文当即反驳,“见信访人也是为了兼听则明。如果信访人的诉求无理,不正是做好信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的良机吗?”
态度鲜明的反问让当地干部难以推脱,当场表示第二天就安排约谈信访人。
事后,朱选文告诉新京报记者,地方在面对中央督查组的时候可能存在顾虑,担心一些信访人因为中央督查组的介入,顺势增加不合理的信访诉求。但督查组不会支持信访人的不合理诉求。而且,督查组不是来挑刺的,与地方政府之间更多的是合作。
在与中央督查组配合完成信访事项的督查后,不少地方的主要官员也对这一说法表示认可。
“面对督查组,一开始我是设防的。”丰城市市长金三元说,原以为地方政府和中央督查组之间是猫鼠关系,没想到不是这样。他还在反馈会上向中央督查组提出建议:信访督查除了常态化之外,还可以对征地拆迁等问题进行专题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