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未被批捕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反对
2015-04-20 08:42:27来源:现代快报
昨天下午,南京检方发布最新消息,对“虐童案”养母李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而这一结果,在4月16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已经有了明显的“征兆”。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当时参与听证的19人中,有12人在会上就建议不批捕,另有7人未明确表态。不过,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批捕并不意味着“人就没事了”,“正常的程序还是要走的,只不过没有逮捕的必要而已。”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2015年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陈士渠:反对。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近颁布的司法解释背道而驰!
@南京检察:浦口区检察院经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并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后,认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逮捕的必要。
南京浦口检方对涉事养母不予批捕
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报警,二年级学生童童(化名)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4月5日,养母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童童经鉴定为轻伤一级。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院官方微博获悉,2015年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而这一结果,在4月16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已经有了明显的“征兆”。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当时参与听证的19人中,有12人在会上就建议不批捕,另有7人未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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