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曾为多名高官辩护:十八大后找我的人多一倍

2015-04-20 08:34:35来源:解放网

为贪官辩护

不是做他们的帮凶

高子程说,辩护是国家通过立法设定的制度,其中当然包括落马高官享有同等的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这是法治社会的标志之一。“作为落马高官的辩护律师,我不是他们的帮凶,也不是在为他犯罪行为进行辩护。而是维护他的合法权益辩护,避免错判,避免轻罪重判”。在高子程看来,如果没有辩护律师,作为司法审判的天平一端必将失重,天平不平,司法难以公正。

新闻晨报:你代理的过程中有受过威胁么?替贪官辩护,会不会让你背上骂名?

高子程:有受过威胁。代理天津的一个案子,就有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威胁我,说“我要让你死得比李庄还惨”。也有好心人劝我,出于我的人身安全考虑,让我别去接一些案子。极少数情况下,也会有人站出来说不希望我去接某某的官司。

但我从来不认为,此类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有什么不同或风险偏高。恪尽职责、兑现良知、不负委托、不应付或表演、竭尽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辩护人的天职也是律师法对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至于骂名,也有。比较常见的说法,就是“你是替贪官辩护的,没人会相信你”之类。我从不上网,对于舆论,我本身并不关心,但是我也承认舆论有时会让案情变得复杂,甚至会对法官能否依法做出判决产生影响。

新闻晨报:代理这一类的案件,在调查取证方面,律师会不会遇到一些特殊的阻力?

高子程:看情况的,以往的确有,会见难、取证难。但是现在情况好多了。即便以往,也视案件不同,情况也不同。比如陈同海的案件,他的原单位就非常配合我的调查取证工作,需要什么材料马上给你复印,需要见证人哪怕人在国外也及时给你调回来。但是陈良宇的案子,我的调查取证就很困难。比如说,我去有关部门调取房屋卖方合同,就没调来,只能想办法从另外的渠道取证。因为他的身份特殊,一些有关单位就不敢给他的辩护律师提供帮助。

在我看来,这些所谓阻力主要取决于下面人的心态。怕事的心态还是比较普遍的,都不愿意惹事。

新闻晨报:这两年与过往相比,高官落马的新闻接连不断,是不是专程来找你的人也比以前多了?

高子程:是多了。与十八大之前相比,来找我的人比之前多了一倍。我只接了其中三分之一的案子,因为我必须考虑我能在法律层面、证据层面发挥多大的作用。

新闻晨报:现在老百姓好像也见惯了“打老虎”的场面,这种环境的变化,对于辩护律师的工作有影响吗?

高子程:其实“打老虎”原本就不神秘,高官因为贪腐落马,这本身就是正常的事情,该抓的抓,该捕的捕。我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在制度层面构架避免腐败机制的希望也越来越高。

当然,这类案件愈发的公开透明,并引起社会的关注,会推动法治理念的传播,这是社会的进步。对于我们律师职业而言,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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