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曾为多名高官辩护:十八大后找我的人多一倍
落马官员
如何表现态度有技巧
一说到落马高官的受审,可能公众的印象就是判刑已成定局,无非是态度好判得轻态度不好判得重。但高子程手里有完全翻案、无罪释放的案例。他说,造成这样的印象,是因为过去的执法理念、执法人员,在相当程度上还残存着有罪推定的思想,这就导致一个人一旦被控制,就尽量给他定个罪。所以他很在乎辩护人独立地位的体现。而对于“态度”,高子程认为,只是酌定情节,过于在乎“态度”容易失去保守判决的机会。
新闻晨报:在公众的印象当中,曾经的高官一旦站上了审判席,入罪就已成定局。无非是态度好判得轻态度不好判得重咯?
高子程:原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永安,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案等等几项罪名,最后经法庭控辩,无罪释放。
比起普通人的官司来,他们想要得到无罪释放的难度的确更大,因为他们本身地位比较特殊。另一方面,我们过去的执法理念、执法人员,在相当程度上还残存着有罪推定的思想,这就导致一个人一旦被控制,就尽量给他定个罪,过去这一点在官员群体上体现比较明显。
但他们对于自己的态度确实都比较看重,特别希望能在审理阶段给法庭、外界留下一个好的态度。
新闻晨报:说到底,落马高官还是很在乎态度?他们还是在乎态度大过于在乎辩护吗?
高子程:总体上说,这些委托人普遍的素质比较高,他们理解能力都很强。起码就我代理过的案子来看,这些官员都能跟我很好的沟通,也能跟我有很好的配合。
但这些委托人,对于辩护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心里也都有顾虑。与之相伴的是,他们又都有期盼。既希望法律能发挥作用,又担心发挥不了作用,这两种心态都有。
新闻晨报:这些落马高官为什么这么看重态度?在庭上,态度好坏到底能发挥多大作用?
高子程:对这些落马高官而言,经历了侦查、起诉这两个阶段的审讯,他们可能认为态度好是获得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这也是行政官员的一种固有思路,比较注意自己的形象,更像一种习惯。
但我个人则觉得,“好态度”的意义没有那么大,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不是法定的从轻减刑的情节,只是酌定情节,容易失去保守判决的机会。
所以对于辩护律师而言,我既要做真实有效的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又要保留他们的好态度,在这之间如何恰当的处理和分工,是需要技巧的。
新闻晨报:对于你说的这种“处理和分工”,可以举个例子么?
高子程:以陈良宇案为例,他就很尊重我的意见,也很容易理解我的意见,理解得很透,也愿意按照我的策划和设计去做。他会仔细听我的意见,还会做笔记,他也承认我的设计是对他有利的。
我们的辩护设计就是,由陈良宇展示好态度,我们提出无罪、轻罪等辩护主张,力争无罪、重罪改轻罪等辩护观点和理由。法官肯定了“陈良宇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而最终陈良宇的玩忽职守罪被撤掉了,起诉的三宗罪只认定了两条。这就是充分利用辩护人的独立地位的技巧之一。
新闻晨报:你代理过的这些落马高官案件中,当事人的法律知识与观念,跟一般的案子有区别么?
高子程:说实话区别不大。我接的一些案子,首先就是要让他们了解并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告之构成犯罪的要件和条件,不构成犯罪的各种理由和可能,就像是给他们上课。不过就像我前面说的,他们的理解能力都很强。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黄松有,他原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审过刑事也审过民事,对于案情他有自己的意见。作为他的辩护律师,一审时他和另一律师与我的观点不一致,但二审阶段他的意见就跟我一样了,认为我的观点成立,主张贪污罪名不成立。
新闻晨报:很多落马高官原本就位高权重,甚至也曾有能力去影响司法公正,现在轮到他们受审,他们会不会担心别人的权力会影响他的案子?
高子程:这个心态是很复杂的,有些人会有你说的这种担心,但有的也没有。有些官员本身就觉得他的事情不是犯罪,他没想到利用权力去牟利。还有一类,他认为司法权和行政权是不同的,司法权代表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会按照一个严密的程序进行,而国家与他个人无怨无仇,所以他也会很期待能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
当然,就以往而言,的确有一些案件以外的因素和色彩会产生影响,比如某些领导的干预,舆论的绑架等等。出现这类情况时,当事人就会对法律持怀疑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