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无“过劳死”概念 劳动法不能规范加班

2015-04-14 08:32:06来源:中国青年报

“猝死如果是在这个范围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但只有通过认定,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的待遇。”姜颖说。

在姜颖看来,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要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企业自身要有法治意识,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标准工作时间安排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加班。其次,要加强企业内部的监控。“尽管现在我们有工会,但如何将工会的作用发挥出来,真正行使法律所赋予它的权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此外,姜颖表示,还应该保障劳动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他建议,应加入征求劳动者意见的制度,并对加班工资如何支付予以公开,让劳动者自行选择。

“不可否认,年轻群体的竞争压力很大,尤其在一线城市,年轻人为了发展去打拼,常常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健康。”姜颖呼吁,年轻人要学会珍爱自己,懂得通过合法的渠道提出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吴宇、王京、张涵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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