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双职工贷款额度增至100万
2015-04-09 09:30:41来源:海峡导报
提额度 双职工最高可贷百万
新政并明确,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而原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的是“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的标准。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中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贷款使用率区间进行了适当上调,让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得到更高额度的贷款保障。
以缴存基数均为4655元(厦门2013年度社平工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6703.2元(缴存6个月)、贷款期限30年双职工家庭为例:政策调整前,执行的是0.6的流动性调节系数,该职工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约为71万元;政策调整后,执行的是1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可贷额度可达10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适当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可以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保障作用。以总价143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一笔100万元贷款为例,政策调整前该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到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余20万元则需申请商业性配套住房贷款,而政策调整后该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仅此一项至少可节省利息支出8.3万元。
(记者 林泓 通讯员 程雯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