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双职工贷款额度增至100万
2015-04-09 09:30:41来源:海峡导报
厦门楼市又迎来一波新利好!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低至两成,执行基本利率,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增加至100万元……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主要集中在降低贷款门槛、调整贷款执行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三个方面。新政于4月7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降门槛 还清贷款后即可再申请
在新政中,降低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
新政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查房。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可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次政策调整,取消了原有的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必须结清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贷款,以及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认房又认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两项规定。
在降低贷款门槛的同时,新政还明确“优先向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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