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等十大公共资金去向不明:1年达6万亿
三是坚持法制化原则。
我们知道,税收法定是基本原则。同样,证券日报记者认为,相关部门征收费用也应经过立法部门同意。同时,公共资金的运用也要有法可依。
因此,应推动相关领域公共资金管理法律法规的清理与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修订的修订,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资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法办事,对于那些公然触碰底线、攫取公共利益的管理者,必须严肃问责、依法处理。
当然,有了顶层设计,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的细化与落实。治理长期以来形成的顽疾,绝非一蹴而就之事,少不了会遇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种种阻力。
这个时候,就需要高层下大决心,需要相关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7日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表示的那样,“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再次强调,“必须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拿出勇气和魄力,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也注意到,一些部门在治理公共资金管理顽疾方面,开始出现积极信号。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就对公众关注的土地出让支出情况列出了“细账”。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41210.98亿元,同比增长0.8%。其中,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补助被征地农民等成本性支出33952.37亿元,占总支出82.4%。当年土地出让收益实际用于城市建设、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非成本性支出7258.61亿元,占17.6%。
财政部同时也指出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就包括公众关注的“土地出让支出管理不尽规范”等,但具体怎么“不尽规范”没有详细披露。要知道,土地出让金属于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其收支预算编制无需通过人大审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即可执行,因而土地收入开支多处于封闭运行状态,违规操作的弹性空间很大。这里面究竟存在多少“黑洞”,仍值得追问。
另据了解,始于去年8月份的土地出让金收支全国性审计,已结束现场审计阶段,待完成汇总、整理等程序后,将向社会公告。这也将是我国首次针对“土地出让金”展开大范围审计后的结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期待公共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能早日提上议程,期待相关部门不断传来深化改革的好声音,让老百姓关于“钱去哪儿了”的追问越来越少!
本文重要注释:因为多项公共资金去向不明,没有国家统计部门的官方数据,文中关于十大公共资金一年6万亿元、累计约30万亿元是依据已有公开数据估算的。我们认为,即使数据不准确,也不能改变这件事情的性质,即对这笔庞大的公共资金,人民群众应该知道明确去向。
本文作者谢镇江系证券日报社社长、张亮系证券日报社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