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明万亩山林因山火损毁 违规用火或担刑责

2015-04-07 08:36:58来源:东南快报

违规用火导致山火的,严重者需担刑责

据福建省武警福建森林总队福州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最近福建省各地气温普遍偏高,天气干燥,加之多风天气,成为山火“温床”。再加上春季山上堆积了大量干枯草木,各地居民祭扫时,又会根据风俗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如没有彻底扑灭,便会引发火灾。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丁兆增教授表示,对于火灾的处罚分为行为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两种。如果因违规用火导致山火,应按其程度接受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查阅《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得知,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如果行为人是故意的,无论是否产生严重后果,行为人均构成纵火罪,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处以刑罚。

(东快记者 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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