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7日讯 昨日上午,福清市海口镇李厝村农妇郭某琴在山上祭扫先夫墓时引发山火,福清市公安局决定将其依法刑拘10天。
昨日9时许,郭某琴带上鞭炮和冥纸,独自前往本村山上其丈夫墓地扫墓,她用打火机点燃鞭炮,因年纪大看不清四周,将鞭炮扔入草丛中引起燃烧。看到起火后,郭某琴用树枝灭火,但因久旱草干,火势很快蔓延,在附近山路口巡查的村干部发现山上着火后,迅速组织人员上山灭火,由于扑火及时,山火很快被扑灭,未酿成大的森林火灾。
经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初步勘查,该场山火过火面积约3亩,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元。经审查,涉案违法人员郭某琴(女,67岁,海口镇李厝村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陈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