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多生两个孩子将被开除
2015-03-26 08:26:24来源:西安晚报
独生子女保健费将逐步提高
修改稿同时规定,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政府或街办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30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将开除
在法律责任方面,修改稿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多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弄虚作假,发现后拒不改正,造成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的,都将给予开除处分;企业、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对不符合条件者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手术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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