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副省级官员遭断崖式降级 专家:不是短期行为
时事访谈
3月22日,中纪委网站刊登文章称,有干部不把违纪当回事;纪检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可以预见,将来“断崖式降级”等追责手段会更加频繁出现。事实上,十八大以来,已有多名副省级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包括今年2月被从副省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江西省原政协副主席许爱民。那么,降级的标准有哪些?尤其是“断崖式降级”又当如何适用?就这些问题,新京报专访了行政专家汪玉凯。
【访谈嘉宾】汪玉凯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断崖式降级”不会是一个短期行为
新京报:您如何理解“断崖式降级”?
汪玉凯:“断崖式降级”在我们建国以后有过,但幅度没有现在这么大。所谓断崖式降级,就是说一个领导干部犯了错误,但还没到犯罪的程度,处于罪和错的回旋地带,不足以走司法程序来对他进行处置,而过错又比较严重,所以就出现了这种一撸到底式的降级处分。
过去许多官员都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我不犯罪,就拿我没办法。而按照我们以往的处置,也总太过轻描淡写,警告、记过、记大过,到最后不行才降级和撤职,一般也只降一级,况且是比较严重的情况。
现在这种“断崖式降级”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在十八大转变作风、反四风、从严治党以后采取的一种果断举措,它足以警示那些官员干部,只要违反党纪、政纪同样会受到严肃查处,这对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环境有很大作用。毕竟,从一般公务人员熬到副部级要付出长时间努力,最后却因一件事或几件事被“断崖式降级”,这对任何官员干部而言都是难以接受的。
新京报:为什么之前很少听说有被连降几级的官员,而现在增多了?
汪玉凯:这跟当前高压反腐态势紧密关联。因为问题比较严重,十八大以来加强了反腐力度,“断崖式降级”是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这将慢慢成为“新常态”。事实上,过去有些官员乱搞男女关系,即便被纪检机构发现也多是内部处理。而这两年,基本上都会把通奸公之于众,这也是严格治吏的具体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提出“四个全面”,其中最后一个是全面从严治党,以此看,我认为“断崖式降级”不会是一个短期行为,而会成为一个常规做法。
新京报:虽然相对于以往“断崖式降级”增多了,但总数仍不多,2014年以来,只有许爱民、张田欣、赵智勇、付晓光、蒙志鹏等极个别副部级官员、副厅级官员享此“待遇”,原因为何?
汪玉凯:我认为不是领导的决心不大,而是适合这种处置的人较少,能对号入座的太少。只有处在犯罪边缘上的官员,才会面临“断崖式降级”的处分。而现实中,有些问题高官是既违纪也违法,而只要违法,基本上就要追究司法责任,它也就不只是“断崖式降级”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