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个人事项报告20年之变:增14个项目“说明”

2015-03-24 09:11:41来源:北京青年报

如何确定申报内容属实?

各地对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情况显示,截至目前,至少有7个省份的27名官员因瞒报漏报提拔受阻。

2014年,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建立了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开启全国范围的抽查核实。上述10余个部门,有针对性地负责报告内容,如住房由城建或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讲学、写作、书画等劳务所得则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情况提供。根据中组部此前公布的计划,对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本组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图示制作/王慧

官员需报告内容的变化

1995年 需要填报的内容有4项: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997年 填报内容增加官员及配偶子女的房产、婚姻定居、涉嫌犯罪、经营情况、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等个人事项。

2006年 配偶子女在外国或港澳台公司任职情况也要报告。

2010年后 县处级副职及以上官员需报告内容达14项,包括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

2015年 报告表格新增14项有关填报项目的“说明”。其中,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说明指出,房产包括住宅、商品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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