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将定期向公众亮“家底”
对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及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定期披露
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月20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要进一步完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介绍说,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亿人。2900万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万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2.9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得益于公积金政策,有4700万职工喜迁新居,改善住房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拥有者是缴存职工,涉及每一个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缴存结余大,职工对其总体情况、资产风险、产生效益等都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尽管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公开有明确规定,但各地执行不到位情况比较多。今后,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将成为一项强制性规定。
陈政高特别提出,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省(区)、全国分别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对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及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定期披露。
针对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问题,陈政高强调,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各地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用好用足公积金。各地还要进一步采取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的措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据了解,从去年至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两度出台公积金新政,让公积金的使用更为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