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硫黄熏麻笋 三男一审被重判
闽南网1月23日讯 为了延长鲜竹笋的保质期,让竹笋色泽更亮白,不法卖家竟用工业硫黄来熏制。
刘某兵、周某军和陈某三名男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被南靖检方提起公诉。前日,南靖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分别判处刘某兵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周某军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9万元;陈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3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18万元,上缴国库。
查出10万斤毒笋 涉案金额26万
2012年8月初,刘某兵(湖北人)经周某军(湖北人)介绍,找到陈某(南靖人),并谈妥由陈某提供麻笋原材料,刘某兵按熏制好的麻笋100元/吨作为代办费付给陈某,刘某兵负责熏制麻笋及销售。陈某明知刘某兵用工业硫黄熏制麻笋,仍向蔡某(另案处理)借用其公司场地,给刘某兵用于熏制麻笋;周某军则向刘某兵提供熏制麻笋所用的工业硫黄。
之后,刘某兵开始使用禁止添加于食品的工业硫黄熏制麻笋,并雇请工人帮忙。2012年8月中旬,刘某兵通过周某军介绍,将熏制好的麻笋卖给广东东莞人李某(另案处理),得款18万元。
2012年8月31日,南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刘某兵熏制麻笋的窝点,现场查获已熏制的麻笋50550公斤(已销毁)及工业硫黄17.5公斤。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测试,被查获麻笋二氧化硫残留为26.3g/kg,远超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残留量0.2g/kg。经南靖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查获的已熏制麻笋价值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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