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晖: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国以人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紧紧围绕好干部要求,从制度上回答了“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等重大问题,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当前,我们要自觉地把贯彻执行《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要准确把握关键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一要把握好原则、标准。《条例》鲜明地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标准,也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的方向。二要把握好条件、资格。在六项基本条件中,尤其突出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道德品行、作风修养以及树立正确政绩观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七项基本资格及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况,同时规范了破格提拔、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要求,强调要综合考量干部的党性、作风、实绩、操守、民意等。三要把握好程序关、纪律关。选任程序中,新增“动议”作为首要环节,明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动议主体,既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又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在民主推荐上,将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在考察环节,更加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强调不以GDP论英雄,选人标尺更清晰、素质要求更全面。
要结合县域实际,以“三严三实”要求把《条例》落到实处。永泰县作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当前正处在致力绿色崛起、跨越发展的关键期,急需一批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科学发展。但由于经济条件和产业发展的制约,永泰县干部紧缺,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干部队伍老化问题突出,老中青搭配还欠合理。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在一线锻炼、一线培养、一线成长、一线使用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学习+实践+提升”的培养模式,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部门、对口协作县区、重点建设项目、农村(社区)等挂职培养锻炼。结合干部考核和组织部长谈心谈话活动,积极搭建基层干部任职意愿平台,努力发现和选拔敢于担当重担、勇于攻坚克难、能够推动发展的“狮子型”、“老黄牛”式好干部。要结合国家级生态县发展定位,将经济发展质量、生态建设、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以“绿色GDP”为考核目标的差异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积极探索与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方法,从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强化德的正向考察和反向测评,努力将干部考实考准,严把人选关、程序关、纪律关,切实以“三严三实”要求和刚性纪律来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作者罗晓晖为永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