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洲岛窗帘城4家店铺遭破门 货物被强行拖出

2014-09-11 08:03:36来源:海峡都市报

  公司:租户未签订合同,也不支付费用

  关于租赁纠纷,店主张先生称,他们已经在这里入驻六七年了,当时开发商为了招商,开出的条件较为优厚,在很长时间里,他们只交每平方5元的物业费,还有水电费。这一说法,也得到商场4层楼多位店主的证实。

  对此,福建汇利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2012年从开发商接手这些商铺,接手时,开发商与租户的合同已经到期,他们要与租户重新签订合同,但现实是租户长期占用他人物业,既未签订合同,也不支付任何费用。此外,该负责人还称商场有消防隐患,已被仓山消防下过整改通知书,但目前的状况,让他们难以整改。他承认这一行为“简单粗暴”,但又表示迫于无奈。

  对于合同到期一说,租户张先生给予确认。但多位业主认为,关键是要让租户验证对方拥有店铺产权的真实性,如果确认该公司是新业主,他们会与之协商,或者签订合同,或者搬离。

  不过,对于对方破门而入,并将店内的存货拖出店外的做法,多位租户表示了不满,他们认为,对方要进行合理的赔偿。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张超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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