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企状告浙江卫视 《爸爸回来了》涉嫌剽窃侵权

2014-08-27 08:10:42来源:海峡都市报

  闽企状告浙江卫视侵犯“囧囧”版权

  国内知名动漫形象JON⁃JON囧囧版权方,福建金豹动画设计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昨日接受海都报采访时表示,囧囧动漫形象的基本特征是,主体是略呈长方形的头脸部,两只呈“V”字形状竖立在头顶上的耳朵,不同的表情形象脸部分布着不同形状的眼睛和嘴,头脸部下方是小而短的身体,小手小脚,主体部分的特征正契合了汉字“囧”的字体结构,造型具有很强的识别性。

  她提到,《爸爸回来了》是浙江卫视推出的明星亲子类真人秀节目,于2014年4月下旬每周四晚播出。其在播出的场景画面上,为配合特定的情节进行配图,这些配图的形象与囧囧系列动漫形象基本相同,构成实质相似,“这些配图与场景画面融为一体,为节目增加了幽默与童趣。经初步统计,仅4、5两个月六期节目中,《爸爸回来了》使用囧囧动漫形象进行配图就达122处。其在2014年7月份播出的后续几期节目中仍然继续剽窃使用。”

  该负责人昨日说,金豹动画于2009年根据汉字“囧”创作了“JONJON囧囧”系列动漫卡通形象,这是全球首创的由汉字演变的动漫卡通形象,是金豹动画打造的重点原创动漫品牌之一。

  “目前在网络上,我们的囧囧形象已经被公众熟悉。”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很多手机用户都可以在网络上免费下载囧囧形象的表情,但如果把囧囧形象用于商业行为,就涉及版权问题,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浙江卫视法务称不知被告

  “《爸爸回来了》节目中,多处使用了囧囧的形象,对方由此获得了广告收益,但是浙江卫视方面之前并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该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该案已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金豹动画表示,公司在此次诉讼请求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囧囧”系列动漫形象的著作权,立即删除《爸爸回来了》节目中侵犯原告“囧囧”系列动漫形象著作权的部分。其次,要求两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在全国性报刊、电视台和网站上刊登和播放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海都记者昨日联系了浙江卫视节目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有听说这个事情,但具体情况需要向电视台法务负责人了解。而浙江卫视的法务负责人表示,自己还没有接到通知,目前对此事尚不知情。海都记者昨日多次尝试联系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但未能联系上相关负责人。

  (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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