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便利店乱开发票引质疑 不加油也能开发票
2011-11-12 21:19:35来源:福州新闻网
的哥老林说:“除非万不得已,一般情况下不会在加油站便利店内消费,基本上都是加完油就付钱走人了。进去消费的基本上都是公车司机,拿发票回去报销。”
便利店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便利店内的商品价格比普通超市贵,但也是经过认真商议后才定出的价格。便利店依托加油站这一平台,无论加油还是购买商品,均可开具成品油发票,这种吸引力是其他超市和便利店不能比拟的。因此即使价格偏高,仍有公车司机前来消费。“这就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乱开发票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就便利店随意开具加油发票的情况,记者拨打了福州纳税服务热线12366,接线人员表示,按规定,发票项目要如实填写,必须和所购商品名称一致。如果市民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可以向举报中心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而未按照规定开具或取得发票的,都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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