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十举措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5-07-24 14:57:12来源:福建日报

★举措七: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创新股权融资方式。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首期出资1亿元发起设立福建省创业创新天使基金,投资众创空间大学生等创业创新项目,参股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的天使基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都要设立创业创新天使基金,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壮大。

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鼓励互联网和高新技术创业创新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省经信委对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创柜板,引导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在创柜板挂牌;建立大众创新众筹平台,进行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创新产品开展网络众筹,为大众创业创新提供融资服务。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可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按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担保,担保费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补贴。

★举措八: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加大资金扶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设立创业创新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大本营、创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众创空间。推行创新券制度,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后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服务。

落实税收采购政策。抓紧在全省推广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推行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纳税。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人数、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设置政府采购准入条件。

★举措九:加强创业培训辅导

推进创业教育培训。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发挥青年创业训练营等作用,采取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开展创业培训。到2020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人数不低于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人数5%。省教育厅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与指导。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举措十: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省发改委、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创业创新政策的调查与评估,建立相关督查机制,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