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民办初级中学招生工作形成制度,更加规范有序,近年来,福州市教育局陆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义务阶段的民办初中招生要做到“三禁止”、“两统一”、“一公开”。
“三禁止”——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通过任何学科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禁止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选拔性测试或与媒体联合举办各种学科知识素养测试选拔学生;禁止将奥数成绩与入学挂钩;
“两统一”——招生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
“一公开”——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要公示学校办学基本情况、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