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填报平行志愿应避开四个误区

2015-06-29 08:41:19来源:福州新闻网

误区二:考生投档到A志愿后,如果被A院校退档,计算机会立即把考生档案再投档B志愿;被B校退档,会再投档C志愿……

解读:录取工作是按批次分轮次(即常规志愿、第一次征求志愿、第二次征求志愿等轮次)。我省各批次每个轮次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均采取一次投档、同时录取的原则,所有考生档案都由计算机自动一次性检索投档,然后由所有高校同时进行审录;其后,本轮次将不再投档。也就是说,每个轮次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当他被高校退档后,就不能被再次投档到其他志愿的院校,而只能参加下一轮次征求志愿填报或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误区三:录取时,考生档案会被同时投到考生所填报的A、B、C、D等各个志愿的院校,考生可能同时被多所院校录取;然后,考生可以从中选择一所高校就读。

解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只能“一档一投”,即每个投档轮次一个考生只能投档到一所院校。

误区四: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后,考生填报志愿没有风险。

解读:在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仍然存在考生不能被投档或考生投档后被退档的风险。部属高校和省外院校确定的正式投档比例可能高于招生计划(一般不高于105%),低分考生正常落选。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或单科成绩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也会被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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