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听证 八成家庭不受影响
2015-05-08 08:46:53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5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昨日上午,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在福建会堂召开,就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阶梯气价比例的确定进行听证,来自社会各界的19位听证会参加人中大部分赞同推行阶梯气价。
调价方案
分三档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根据《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方案》,城区居民生活用气计划分三档气量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含)以内(月均用气量15立方米及以下),覆盖区域内80.99%居民家庭用户,气价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3.65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288立方米(含)部分(月均用气量15立方米以上至24立方米及以下),气价按第一档气价1.2倍,即4.38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年用气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部分(月均用气量24立方米以上),这部分居民家庭用户比例占4.65%,气价按第一档气价1.5倍,即5.48元/立方米。
方案指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五人及以上人口)的家庭可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本、单位(社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用户,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50立方米,每户最高增加气量不超过150立方米的标准调整年度分档气量。
此外,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不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4.0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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