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豪车失联牵出非法吸储大案 揭秘租车业骗局

2015-03-20 08:52:49来源:福州晚报

车行质押他人车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家住福清城区的小倪几年前出国“打拼”,攒下了一些钱。回国后,小倪购置了一辆宝马轿车。小倪舍不得开,于2014年10月把车放在当地的一家车行里出租。小倪每月都能从车行里收到一万多元的租金收益。

2个月后,车行老板以车行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小倪租金收益。细心的小倪多方追寻自己爱车的行踪,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自己的爱车并没有出租给他人,而是在车行的一个债权人林某手中。经过打听,方知爱车是被车行质押给该债权人。情急之下,小倪选择报案。

福清警方介入调查发现,2014年8月起,车行老板秦某以高额月租为诱饵,先后吸引包括小倪在内的20多人将手中奔驰、宝马、奥迪等豪车租给自己。然后,秦某将部分豪车质押给他人借款,并将借来的钱款又转借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涉案金额近千万元。但仅在数月之后,秦某就因为部分转贷资金链断裂而东窗事发。

今年1月底,福清警方将秦某抓获归案。目前,秦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全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由于林某与秦某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林某虽然实际占有了小倪的宝马车,但他必须把车还给小倪。

警方建议

建立租车黑名单

由于汽车租赁行业竞争激烈,租车门槛频频降低,部分车行仅要求租车人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及信用卡即可租车。警方建议汽车租赁行业最好像银行一样建立“黑名单”,门店接待人员要认真核查租车人身份,注意查看信用卡打印出的单据上持卡人姓名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一致。

警方建议汽车租赁公司升级车载记录装置,实时追踪车辆运行轨迹。市民办理车辆过户必须经过车管所,买主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赃车,购买二手车辆要注意查看行驶证、发动机钢印号等,避免上当受骗。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通讯员 榕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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