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失独母亲过年似“过劫” 怕被人当作祥林嫂

2015-03-10 09:16:24来源:东南快报

按规定救助金由所在单位承担,但她一直没领到这笔钱

公交车驶过三个站,到了王丽家所在的社区,所在单元口的半面墙上,贴着小区住户关于电梯维修经费缴纳的情况,人均摊派2000多元,每个已交费的业主后面都做了标记,王丽的名字后面显示空白。

“这是物业贴的,他们不知道我(失独)的情况。”王丽说,“如果他们知道,可能也不会催着我交这笔钱了。”所在的社区知道她的情况,春节时给了几百元两节补助。

王丽在福州一家银行上班。“他们都以为我在银行上班条件很好,就不是弱势群体了。”王丽说,就拿两节补助来说,很多群友领到的都是2千块钱加一床棉被,就因为他们是没有“正规单位”的,自己这种有“正规单位”的,别人都觉得“你情况并不是那么糟糕。”

就拿失独家庭的一次性紧急救助金来说,群里很多人都拿到了,王丽就没拿到。她和另外几个群友去福建省计生委,他们拿到一份“79号文件”,被告知应该去找自己的单位。

2013年6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闽政办〔2013〕79号”文件,其中规定“紧急救助对象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救助资金由所在单位承担。”

王丽拿着文件找到单位,单位工会负责人态度诚恳,“我们研究一下,一定给你帮助。”但事后便没了下文。昨日在这家银行,当初的负责人跟东南快报记者说:“她只拿了一个复印件给我,我们没有接到正式的文件呀。”

银行方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没有接到上级银行的相关政策。”

王丽觉得,自己才是失独家庭里的弱势群体,别人都拿到了5万块钱的紧急救助,就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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