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4000㎡拆迁房贪补偿款478万 房拆处4人获刑

2015-01-20 09:26:02来源:福州新闻网

  私分478万元补偿款

  经查,2008年1月,陈某某在担任金山房屋拆迁工程处主任职务期间,在该处负责实施的南江滨上下店路拆迁项目中,伙同郭某某、杨某以及薛某等人,以“江某”“周某某”二人无产权店面在该项目中被拆迁的名义,制作了两份虚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材料,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478万元。

  事后,杨某、薛某各分得107万元,陈某某分得115万元,余款149万元由郭某某支配。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陈某某等人共同贪污478万元,分别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万元、杨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7万元、薛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7万元、郭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4万元。此案上诉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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