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块地”改革方向明确:宅基地可有偿退出

2014-12-03 10:15:06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扩展安置途径方面,胡存智表示,一些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在征地时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留给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经营,使其拥有长期的、稳定的收益来源,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探索实行留地留物业的安置方式,留地比例一般为征地面积的8%-15%。此外,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出台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征求意见,约有3000万左右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基本的养老保险范围。目前,一些试点经验已在国务院相关文件中上升为政策,还有一些试点探索为下一步的深化改革提供了实践基础。

  此外,作为一切土地改革开展的基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在迅速地推进当中。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已经达到了97%,接近完成。同时,有关部门加强了农村地籍调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截止到2014年7月份,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发证率分别达到了72%和80%。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县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了基础信息。

  据胡存智介绍,多年来,部分地区如天津滨海新区、重庆、成都等地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探索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广东、安徽在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府规章;一些地方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了宅基地有偿退出,盘活利用为主要内容的试点;成都、温州等地还开展了宅基地抵押融资试点,推进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合理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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