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四点原则共识为中日关系走出低谷创造必要条件
2、 四点原则共识中“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表述意味着什么?
解读人:曲星(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
曲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指出,四点原则共识的第二点谈到的,实际上是双方怎么对待历史的问题。这里非常清楚的说到,要“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用了“正视”这个词,就是说日本在历史上进行过侵略战争,这一点必须要正视。
另一句重要的话是“双方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在历史领域,双方关系发展的政治障碍最突出的表现,实际上是日本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的问题。这个虽然在原文中没有提,但逻辑上非常清楚。也就是说,如果中日关系要继续发展,政治障碍要克服,那么在靖国神社问题上,日本就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做法。
共识中的第四个要点谈到未来,要“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这四点共识分别从基础、历史、现实、未来四个方面规范了中日关系,并且有一个逻辑递进的关系,首先要承认基础,然后妥善处理历史问题,接着妥善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然后未来才会有希望。
3、四点原则共识为何提到要“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
解读人:杨伯江(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
中日对话是因为什么原因、影响而中断的,这一背景非常值得反思。由于日方单方面采取所谓“购岛”的行动,加上此后日本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导致中日双方中断了对话。现在要恢复双方的关系,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还要看日方的表现,边看边走、边走边看,也就是说,要一边评估一边推动下一步的行动。从中日关系本身复杂性来看,在相互依存的同时,矛盾也是根深蒂固的,解决起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4、四点原则共识建立起来之后,下一步双方应采取什么行动?
解读人:曲星(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
曲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指出,共识有了,最根本的是怎么样尊重共识。中日建交这四十多年来,关系发展过程中其实多次出现过波折,每一次波折都是因为日本违背了中日建交的一些基本原则。每一次出现波折,双方都进行一系列的博弈,甚至是斗争,然后再取得解决方案。如果方案得到遵守,双方关系就能继续向前推进,如果谁有回潮,那么关系就会遇到大的麻烦。
所以,遵守四个共识,把它落实到行动上去是最为关键的。当然,这次在共识里用到的一些措辞都是比较间接的,不是特别明确地就一些最敏感的问题进行直接表述。这个现象背后是什么呢?说明双边关系的发展、遗留历史问题的解决,可能是一个逐步的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比如由于冷战的原因,日本社会对侵略战争历史的认识,实际上(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再比如,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没有参加当时处理战后问题的旧金山会议,所以钓鱼岛被置于美国的管控之下,美国又把它交给了日本,所以日本老百姓已经形成了一些看法,觉得好像(钓鱼岛)就是日本的。所以双方关系的逐渐回复需要一个过程,但这次最重要的是达成了共识——要来管控矛盾,就是说如果有了矛盾,并且还解决不了,我们至少不要让它继续恶化。
回顾:中日邦交史上的四个重要政治文件
1972年9月29日,周恩来总理和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在北京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宣布中日之间的不正常状态结束,并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中日联合声明的重要内容包括:中日之间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承认新中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日建交;中国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两国相互确认,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反对建立和谋求霸权等等。
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华国锋、邓小平、廖承志出席,黄华和日本外务大臣圆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条约上签字。这是继1972年9月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公报以来,两国关系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
《条约》基本内容是:双方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条约有效期为10年。
1998年11月26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日期间,中日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宣布两国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其内容包括:双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准则;双方主张彻底销毁核武器,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方将在国际政治、经济及全球性问题等领域加强协调与合作;双方不在本地区谋求霸权,不行使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主张以和平手段解决一切纠纷;双方重申恪守《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阐述的各项原则;两国发展长久友好关系,两国领导人每年交替互访。在北京和东京建立中日政府间热线电话,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关系等。
2008年5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日期间与福田康夫首相签署联合声明,即《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声明》宣布,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实现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这是中日之间的第四个政治文件,与前三个文件共同构成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声明》确认,中日关系对双方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确认继续恪守前三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双方决定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坚持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两国间的问题;日方坚持在《日中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表明的立场;双方决定在五大领域构筑对话与合作框架,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