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大修”:用法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4-10-24 09:15:28来源:人民网

  告别“九龙治水”

  对于监管体系,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曾一度被认为是“九龙治水”,具体说来,食品链上中下游有多个环节,食品最初的种植养殖环节由农业部门管,到了加工环节是工业部门管,流通的时候,又变成流通部门管,中间又夹杂着质监、食监、公安、工商、卫生部门等,这样就形成“九龙治水”的格局。这就形成分段监管,存在监管漏洞、盲点、交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草案明确了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将“九龙治水”变成“一龙治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曾表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很难做到无缝对接,经常出现各部门职责不清的情况。这就需要考虑的是如何真正厘清责任与权力,从制度上对此进行完善。”

  草案规定上级政府负责对下一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地方政府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刘俊海亦认为:“修订草案在确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体地位的同时,意在消除部门之间的监管盲区,确保主体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权责分明、无缝衔接。”他还表示,“现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空隙较大。这些问题在修订草案中均有所改观。”

  建立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从最终目的上看是必须要做的,势在必行。这次修法过程中把这样一个观点清晰地传递给全社会,传递给所有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是非常有必要的。

  “建立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这是社会和时代的要求,是民众对小康社会基本条件的诉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表示。他还说:“这样一个从政府到社会组织,再到社会第三方、消费者个人形成的一整套联动监管体系,就是我们在修法当中应当力图建立的社会共治。只有社会共治这样的网络体系建立起来了,才能形成最严格的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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