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贩婴链条曝光 2年作案6起贩卖7名婴儿

2013-12-30 20:37:27来源:新华网

  跨省作案链条曝光

  记者注意到,检方的公诉意见认为,的确有3起案件的婴儿是在被家长主动放弃后,由张淑侠抱回家中,并无欺骗行为存在。但检方同时表示,在新生儿因缺陷而父母自愿放弃的情况下,医护人员作为中介促成收养关系,如果没有获利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张淑侠的行为并非如此”。

  尽管一再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篡改病历、在不能确定孩子有缺陷的情况下便劝说父母放弃、有偿贩卖等行为,已经让张淑侠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

  随着庭审的深入,一条涉及陕、晋、豫、鲁4省的作案链条渐渐清晰。

  ——劝说家属放弃婴儿。在6起案件中,产妇的家属与张淑侠多是“熟人”关系,比如董某某的公公和张淑侠是同村也是中学同学,王某某的婆婆是张淑侠的初中同桌。出于对她医术和人品的信任,当张淑侠说“产妇有传染病”、“孩子畸形”、“花大钱也治不好病”,并劝说他们放弃孩子时,产妇及家属都对其深信不疑,甚至心存感激。

  ——掩人耳目抱出医院。“我是医院的技术权威,我说的话他们都相信。”张淑侠在法庭上供述道,和她一起工作的其他医生和助产士对她言听计从,还为她修改病例、违规从医院抱出婴儿打开方便之门。当天的庭审中,出庭作证的几位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和助产士也证实了这一点。

  ——联系同伙卖出婴儿。将婴儿骗到手后,张淑侠便将孩子卖给她的下线——山西省临猗县的潘某某。据张淑侠交代,潘某某来医院就诊时和她结识。刚开始,潘某某声称,自己的儿子儿媳无法生育,希望张淑侠能帮她从医院抱养别人不要的孩子。“我一直以为是给没孩子的家庭帮忙,是在做善事,直到第6回我才觉得不对劲。”张淑侠说。

  ——寻找“买家”二次贩卖。潘某某在付给张淑侠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酬劳后,便从张淑侠处将婴儿带走,然后寻找“买家”加价贩卖婴儿。“买家”多居住在农村地区,或因无法生育,或是受“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惜花钱“购买”婴儿。比如,花59800元“购买”来某某儿子的朱某某,就是因为生了三个女儿,受传统思想影响,怕没有儿子被村里人瞧不起。

  源头设卡阻断贩婴之路

  这6起贩婴案形成节节相扣、分工明确、手法熟练的作案链条,凸显出我国当前人口拐卖犯罪现象的严重性。

  “产妇有传染病”、“孩子畸形”、“花大钱也治不好病”……这些可以轻易戳穿、并不算高明的谎言为何能够屡试不爽?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张淑侠的这些说法正是抓住了产妇和家属们“看病难”“看病贵”的畏惧心理,对此应加快医保体系改革,使人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障,也才能使每个生命都不被轻易放弃。

  “没有儿子就买儿子,没有女儿就买女儿。”鲜活的生命被当做商品买卖,生命的尊严被无情践踏。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认为,“买方市场”是打击拐卖人口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环。

  张志伟说,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收买行为不被追责,客观上纵容了非法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助长了拐卖犯罪的气焰。

  (新华网记者 陈晨 付瑞霞 梁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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