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拯救保护,大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实现恢复性增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提高到74%,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
近年来,我国系统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采取就地保护、迁地保护、放归(回归)自然、人工繁育(培植)等措施,有效保护了90%的典型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大熊猫、朱鹮、黑颈鹤、藏羚、白头叶猴、海南长臂猿、莽山烙铁头蛇、苏铁、兰科植物等 300 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建有各级各类植物园近200个,收集保存了2万多个物种,占我国植物区系的2/3。野外回归珍稀濒危植物达到206种,其中112种为我国特有种。大熊猫野生种群增至1864只,朱鹮野外种群数量超过6000只,亚洲象野外种群增至300头,藏羚羊野外种群恢复到30万只以上。曾经野外消失的麋鹿、普氏野马在多地建立了人工繁育种群,目前总数分别达近一万只和700只左右,并成功实施放归自然,重新建立了野外种群,生存区域和范围不断扩大。
特别是启动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就地保护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第一批国家公园的设立,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在北京正式设立国家植物园,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
同时,深入开展一系列制度建设和执法打击行动,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调整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定并实施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建立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清风”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和违法经营利用野生植物行为,全面禁止象牙、犀牛、虎骨及其制品贸易,高压态势基本形成。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按照《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目标,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使全国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重要栖息地(生境)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保持稳定。“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大熊猫、东北虎、东北豹、亚洲象、穿山甲、长臂猿、雪豹、长江江豚、苏铁、兰科植物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确保到 2025 年,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达到 75%,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
此外,编制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将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格局、生态功能格局、生物多样性和典型景观分布特征,遴选出50个左右的国家公园候选区,总面积约占国土陆域面积的10%,有效保护中国最具代表性的生态系统和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今年我国还将在青藏高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功能良好的区域,新设立一批国家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