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检察院靶向推动便民举措落地
探索“检察+”模式 实事办在群众心坎里
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深入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晋安区检察院供图)
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邱丽 游采颖
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晋安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推出“检察+”模式,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学习党史、观照现实、推动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形成“检察为民办实事”30项清单,靶向推动10项便民措施落地,为民办实事76件,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
检察业务+品牌
优化公共服务
去年,晋安区检察院在全省首创“社区五员”工作机制,依托下沉基层的由督导员、信息员、联络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组成的“社区五员”工作队伍,主动衔接认罪认罚诉前社会服务考察机制、醉驾综合治理机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刑事执行监督工作,调解矛盾纠纷、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推广法治宣教;组织社矫对象开展清除楼道“牛皮癣”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安排26名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从事垃圾分类、交通劝导等社会服务考察,服务时长累计1040小时。
今年3月,该院与晋安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办法(试行)》,针对办案中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和需要监护救助的案件和线索,共同开展综合性救助,规范监护权的行使、转移,防止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因案返贫致困,提升保护和救助水平。
围绕“请进来”“走出去”两条工作主线,该院依托服务非公企业联络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服务窗口、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构建案件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开展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与区金融办、区工商联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席会议机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构建企有所呼、检有所应的“检察110”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在盛辉大厦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络室,与区工商联、民营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为所在楼宇大厦50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
检务平台+服务
密切联系群众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晋安区检察院持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健全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系统,实现“一次绑定、全程推送”,向律师动态推送案件流程性信息224条,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
今年6月,该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团区委成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包含“一坊、两馆、三中心”,融合闽台青少年社工组织交流、智能化、网格化等新模式,引进台湾2家社工组织长期线上互动,服务辐射80个社区、114个村委会,做好青少年个案服务、主题活动等。该院还联合区教育局针对一名临界犯罪未成年人发出全省首份由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的督促监护令,将法律规定的“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督促监护令相关制度中,联合帮教未成年人回归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该院还开展摸排公共道路交通减速带破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联合文体旅局开展有毒有害玩具文具专项清查和娱乐场所清查;推进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听证工作;列席社区矫正对象训诫会议,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等行动。
检察党建+公益
激发红色能量
结合“学党史、尊英烈、护古厝”主题活动,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英烈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暨瞻仰后屿烈士陵园、重温入党初心活动。陵园纪念设施经过维护,呈现焕然一新的景象,恢复庄严肃穆氛围。
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5月12日,该院与乡村振兴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单位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暂行办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年初以来,已开展司法救助2件、3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
该院还参与录制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热线关注福建福州守护童年》、福建新闻频道《检察官说法》、福建电台《维权超给力》等节目,讲述在检察人员的关怀下,未成年人走出生活阴霾、妇女儿童维权的生动案例,让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针对辖区群众反映的“头顶上的安全”这一困扰,该院结合受理的全区首例高空抛物案件,由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干警精心制作杜绝高空抛物宣传画册,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联合福州市检察院、晋安区委共建的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展馆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馆,被列入“福州市青少年思政教育基地名录”。
晋安区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国家安全、民法典普法、社区矫正法宣传等主题,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等普法活动30余次,其中开展法治副校长普法活动10余场。(记者 黄凌 通讯员 邱丽 游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