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既是政府职能转型的重要方式,更是促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紧紧围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公路部门行政审批机制改革,促进许可服务提速增效。
实施清单管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中心统一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完成中心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规范标准,有效保证了全市路政许可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下放审批权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考虑许可事项审批情况和县级公路部门承接能力,遵循“合法合理、重心下移、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要求,报市政府批准后,已下放约90%事项权限给县级公路部门。与此同时,中心加强对下放许可事项承接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到放管结合,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压缩审批时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部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5%以内,2个事项改为即办事项;针对大件运输审批类高频事项,在实现全城通办、一网通办的基础上,近期对时限进行再压缩,服务效率显著提高。
精简申报材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取消了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申报材料,对兜底条款逐一明确,不能明确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心目前已取消10个涉路施工审批项目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委托书等申请材料,以及大件运输审批事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身份证材料,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王铭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