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污染路面 赔偿两万元损失
载运的猪粪大面积污染公路后,货车司机袁某逃离现场想躲避赔偿,但还是被交警部门查获,并受到福清公路部门追偿。1日,袁某被要求缴交2万元路面污染赔偿款,并缴入福州市财政专户。
2月16日8时许,袁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国道104线福清市镜洋镇甘厝村路段(福州往莆田方向)运输猪粪时,后车厢的门由于惯性被打开,泄漏的猪粪大面积污染公路,占用两车道,造成交通限行。袁某抱着侥幸心理立即驾车逃离现场。
2月26日,涉事车辆被福清渔溪交警中队扣押,福清公路中心产权科与渔溪交警中队、超限站协同处理路面污染案件赔补偿事宜。经联动执法,本月1日,福清公路中心成功追回2万元路面污染赔偿款。
公路部门提示,公路出现污染路面问题,不仅破坏路容路貌,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运输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上路运输车辆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车辆“滴洒漏”。如出现严重“滴洒漏”情况,驾驶员应及时放置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交通事故,并拨打96330向公路部门报案,等待工作人员进一步处置。逃离现场的驾驶员,将面临被起诉等惩处。
(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杨秀苗 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