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申报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资金的通知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8号)文件精神,现就连江县关于做好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资金申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来连江县就业一个月及以上(可通过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凭证中的一项作为佐证)的连江县企业
二、奖励标准
根据企业申报的吸纳符合条件省外贫困劳动力数量按每人1000元发放吸纳奖励
三、申请审核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11月20日前向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一次性申报吸纳奖励,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吸纳跨省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补助申请》(一式两份);
3.《企业吸纳跨省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一式两份);
4.银行代发的2020年度工资凭证或职工签收的2020年工资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企业若有为职工缴纳2020年度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一项的,可不提供工资凭证或工资单复印件。企业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属放弃。
(二)县劳动就业中心负责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提交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给予吸纳奖励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吸纳奖励人数。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列入实际用工企业吸纳奖励人数。
四、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艳深
联系电话:0591-26189525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59号人社局三楼
邮箱:a26182076@126.com
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来源: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