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曝光滥用远光灯司机名单!快看看都有谁?
若问大家“开车上路最恨的是什么行为”,我想乱开远光灯一定会光荣上榜并且名列前茅。
究其原因,不止是因为在城市里乱用远光灯会对他人开车造成影响,更是因为远光灯“亮”成大祸,是众多致伤、致死交通事故的元凶。
先看一些由于乱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
曝光一批市区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
闽A3Q083
闽A2893V
闽A3C398
闽AED567
闽ARB578
闽A5639B
闽AR975V
闽A906HH
闽A675DG
闽AN5F75
乱用远光,这些人都怎么想的?
那些乱用远光灯的驾驶人主要是有四种心理在作怪:一是自私心理。只要我自己能看清路就成,管不了那么多。二是从众心理。别人都开,我岂能示弱,比比看谁的灯亮。三是侥幸心理。真到出事故那天,还有后悔药可吃?四是“无知”心理。真不知远光灯该怎么正确使用。
给您普个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有多条明文规定: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扣1分。
正确使用远光灯的做法
放慢车速:夜晚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永远要比开启远光更加有助于安全。
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比较丰富,夜晚也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这样的路况下行车,尽量不使用远光灯。
必要时灯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中行驶,为了不对对向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以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向有来车时应及时切换。
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的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如果对方开了远光灯你也可以用远近光灯转换来提醒对方车辆关闭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滥用远光灯危害大,会使对向车主“瞬间致盲”,还会影响驾驶员对速度、距离及道路宽度的判断,极易引发事故。
福州交警启用了智能自动抓拍远光灯违法系统,实现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违法的自动抓拍、识别,准确率达100%,克服了查处远光灯难以查处的问题,可固定执法,也可移动执法。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夜间行车请慎用远光灯、善用远光灯,不做“互害型”社会模式的制造者和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