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光灯逆行还打人 男子被拘8日、罚400元、记4分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刘珺

  福州新闻网11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晋公宣)一辆小车开着远光灯逆行而来,车主吴先生告知对方不能这样逆行,结果被逼停,头上还挨了几拳。11月23日晚,发生在新店镇西园路口的一幕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昨日,记者从晋安警方了解到,嫌疑人郑某国因殴打他人被晋安警方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200元。同时,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晋安交警大队处以罚款合计200元,驾驶证被记4分。

  当日下午5时58分,吴先生驾驶小车经过新店镇西园路口,迎面而来一辆黑色小车,该车开着远光灯逆行。两车正面相遇后停了下来,吴先生下车告知对方车主不能这样逆行。

  吴先生回到车上后,对方倒车后快速逼近,他赶紧挂倒挡退让。吴先生本想绕道离开,对方却步步紧逼,将车横在路中间,将他逼停。一名中年男子从黑色小车上下来,按住吴先生的车门,吴先生打开车窗与对方理论,结果被打了几拳。两人还争执了几句,吴先生拨打报警电话时,对方驾车离开了现场。

  11月25日上午11时,嫌疑人郑某国被新店派出所传唤。目前,郑某国因殴打他人被晋安警方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200元。同时,晋安交警大队依法对郑某国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并记1分,对其逆行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责任编辑: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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