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史迹——石狮蚶江六胜塔(资料图)
闽南网11月20日讯 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暨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的余热还未散去,海丝先行区泉州又传来好消息:《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将成为首部实体法!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万里主持召开第50次主任会议,讨论了2016年立法计划,明确了泉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首部实体法,聚焦海丝文化保护、发掘和传承。此外,还有4个预备项目和5个调研项目,也都进行任务分解。
10个入选项目 保护海丝史迹脱颖而出
今年7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泉州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前,立法筹备工作已经展开,因此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也成效显著,共收到了128条,经过归纳汇总合并为38条,并进一步筛选出22个立法项目,9月25日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等途径再征询意见,共收到各类投票315份。10月19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三大类共10个项目(详见附1),作为泉州市201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那么,在这10个立法项目中,“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为何能脱颖而出?海都记者了解到,主要是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是彰显泉州特色,能使海丝文化史迹得到全面、有效、科学、合理的保护,大力推动泉州海丝申报世遗进程,同时也有利于海丝先行区的建设和解决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遗迹保护之间的矛盾;其次是反映各界意见,在收到的315份投票中,海丝史迹保护受到高度关注,通过首部实体法保护,有利于海丝文化的进一步发掘和传承;此外,立法基础扎实也是重要原因。2003年11月7日,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就承担了起草工作,已经有经验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