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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物业费拟纳入征信系统 泉州设想由业委会收取

2015-11-03 09:11:21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社会分工细化

  小区各种服务均外包

  台湾物业管理学会秘书陈女士介绍,台湾的住宅小区管理涉及的同样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不过,住宅小区管理的相关事务均由业主“自主”决定,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是否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等,与政府部门无关。

  同时,受聘的物业管理公司不能直接向业主收管理费,而是由业主委员会收取后存入专门账户,按月向物业公司拨付。业主委员会的“监察委员”和“财务委员”履行“会计、出纳”的职责,共同负责拨付费用。

  陈女士解释,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委员会有权解聘,无需政府部门介入。

  采访中,海都驻台记者发现,有意思的是,台湾的物业管理队伍非常精干,一般专职人员都很少。对此,物业资深从业人员杨先生透露,这是因为小区内的保安都是外包服务。据介绍,台湾物业公司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像大陆常见的开发商自己组建物业服务公司管理自己房产的情况很少。物业服务公司主要是管理型的,专业管理和服务基本上分离,清洁、绿化、灭虫、设备管理等一般都分包给相关的专业服务公司。

  社会分工的细化,在这种模式下,物业企业的运营成本相对低一些,但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却很高,出现业主欠缴物业费的现象也鲜有出现。

  陈女士说,偶尔出现业主和物业因物业费缴交而出现纠纷现象,每个社区内都成立了专门的社区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则通过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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