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卤味来自“黑暗厨房” 无证照卫生条件极差
2015-10-16 10:10:26来源:海峡导报
你爱吃的卤味,可能产自破旧脏乱的临时搭盖房。昨日,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端掉了一个非法卤味窝点,这里不但没有任何证照,而且卫生极差,只用两口锅简易加工好的卤味就这么被推上了街。
“黑暗厨房”做卤味,还能送货上门
双涵社57号,隐蔽在破旧脏乱小巷子内的临时搭盖房间,昨天在这里,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梧村派出所挖出了一个“黑暗厨房”。
一对姓陈的外来务工老夫妇租住在屋内。进门后,在一间光线阴暗、面积不足5平米的房间内,摆放着两口大锅,各种餐具,两瓶调味剂和食用色素,这就是陈姓经营者口中的“厨房”。
在另一间不足10平米的房间内,放有冰柜、大包辣椒、中药香料及一大袋熟食品,袋内装有鸭脖、鸭爪、鸭头、豆皮、香肠等生鲜食品和卤味熟食。
每天,数十斤的卤味就从这里出锅。陈某会用卤味推车在厦禾路周边售卖,经常有年轻人在这里购买,“如果是熟悉的客人,还可以送货上门。”执法人员透露。
经营者险负刑责,销毁所有卤制品
检查中,角落里放置的一麻袋白色晶体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会不会是亚硝酸盐?要知道,0.3-0.5克亚硝酸盐即可致人中毒,3克致人死亡,如果陈某现场被测出使用亚硝酸盐,要面临的就是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当场拿出检测工具对该不明晶体及卤制品进行检验。经过检测,该晶体并非亚硝酸盐,由于现场检测条件有限,无法认定是何物。
而且查获的卤味内所含亚硝酸盐含量约为5毫克,低于30毫克的食品安全标准,不构成刑事案件。
不过,经营者属于在家中自行加工食品,使用推车流动销售,加工现场卫生条件极差,所制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故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自行销毁所有卤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