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被免职 孩子处境堪忧生母无力抚养

2015-09-30 11:33:16来源:京华时报

鉴定时间有误检方发纠违通知书

下午2点,李征琴被带入法庭。与之前被取保时不同,她进入法庭时已戴上了戒具,法官让法警为其打开戒具后,庭审继续进行。

9月27日、9月28日,在认定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方面,公诉方提交了《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以下简称伤情鉴定)、《关于施某某损伤程度的会诊意见》、《会议记录》等证据。

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王常清表示,由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该伤情鉴定涉嫌鉴定时间虚假、鉴定人签名虚假、鉴定人数虚假等问题。

在鉴定时间的问题上,律师指出,4月22日,公安机关曾要求李征琴签收伤情鉴定通知书,“当天是4月22日,可公安要求她倒签为4月5日”。律师指出,虽然伤情鉴定上的时间是4月5日,但是根据参与这份伤情鉴定的法医贾某的证言,其是在4月7日才开始参与鉴定的,而鉴定最终做出的时间是4月8日。律师表示,这就意味着,4月5日李征琴被刑拘时,该份伤情鉴定还没有做出,公安机关对李征琴的刑拘是违法的。

此外,王永杰和王常清还指出,该伤情鉴定时间缺失。而前日出庭作证的法医张某也曾表示在鉴定时间上存在书写遗漏。

对此,公诉人在法庭上回应称,针对施某某伤情鉴定的时间问题,浦口检察院已经就此向公安发出纠违通知书。

法庭播放录音孩子想念养母

下午的法庭上,施某某的律师许家斌当庭提交了施某某呼唤妈妈的录音,这份录音也在法庭播放。“妈妈,我好想你,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啊,你的事情处理好了吗,我不想住在表姨家,我要回家。”庭上,传出孩子想回家、想和父母一起到北京看姐姐,以及其再也不撒谎了等稚嫩的声音。

李征琴也向法庭提交了经过法庭审查后为孩子脸部打上马赛克的照片,一共50张,李征琴一一讲解,其和施某某一起做手工、给其批改的作文、带其到海边玩等等,“那时,宝宝有着很天真的笑容。”

李征琴的律师王永杰称,被害人生母给办案机关递交调解书,强烈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该案。另外,最高法、最高检等四部委出台的相关意见,对于家庭暴力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假设孩子被打成轻伤一级,但因双方和解,被害人不追究,公诉机关也不会公诉,法庭应尊重被害人的选择,依法撤销该案。”

对此,公诉人称该案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最终,法庭驳回了王永杰的请求。

此外,王永杰、王常清还当庭提交了取保申请书。王永杰称,李征琴只是保证其质证权,并没有企图自杀,且其情绪已经缓和,其丈夫将做起担保人,为防其高血压和心肌梗塞等疾病复发,望法庭能给予取保。

法庭回应称,3日内将给予答复。

分享到:
精彩推荐